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Portal
新闻中心
汝州论坛
BBS
热辣滚烫骑行群
登录
注册会员
汝州网
»
汝州论坛
›
互动汝州
›
今日汝州
›
河南省政府:煤矿事故死亡50人以上市长将被免职 ...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河南省政府:煤矿事故死亡50人以上市长将被免职
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已有
24374
人穿越成功
教程:手机怎么扫描二维码
777
0
汝汝
发表于 2011-5-9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注册会员
×
中原网讯(记者 裴蕾 实习生 施杨)昨日,记者获悉,我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补充意见》,一系列细化规定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设定标准,一旦出现事故将按规定先行问责。
根据规定,今后,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本数,下同)事故的,将立即停产(停工)整顿。省属煤炭企业所属矿井由省政府组织验收,其他煤矿由省辖市政府组织验收。
《意见》还规定,年生产能力15万吨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9人较大事故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由省辖市政府负责组织关闭,该矿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煤矿矿长。
煤矿即使没有发生事故,但存在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证照不全擅自组织生产,被责令停产停工整顿期间擅自组织生产、超层越界开采、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对煤矿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及时督促整改等12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行为时,同样将对煤炭企业及其所属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先行免职,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50人以上 特别重大事故
县(市、区)长、分管副县(市、区)长和省辖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免职;对省辖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
集团公司总经理和分管负责人免职,集团公司董事长停职检查。
30~49人 特别重大事故
或一年内发生两起较大事故
县(市、区)长、分管副县(市、区)长和省辖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诫勉谈话;县(市、区)政府和省辖市政府有关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集团公司总经理、分管负责人停职检查,对集团公司董事长诫勉谈话
10~29人 重大事故
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免职;负有责任的乡镇长、分管副乡镇长免职;责令县(市、区)长和分管副县(市、区)长写出书面检查。
集团公司专业化公司(区域公司、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免职,责令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分管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
3~9人 较大事故
1~2人 一般事故
矿长、分管副矿长免职 无
回复
举报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汝汝
管理员
主题
回帖
0
积分
1609
Ta的主页
发消息
Copyright © 2001-2024
汝州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2023033624-3
关灯
快速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