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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鉴定药网上热销 药监局工信部均称无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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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5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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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种声称可以检测胎儿性别的药物——“验胎灵”在网络上悄然热销。这样一个明显违反中国计划生育相关法规的药品,却畅行无阻。“验胎灵”的热销暴露了我们监管体系的漏洞。      公开宣扬性别选择
  近日,在一些育儿网站论坛上,不少网民在交流使用“验胎灵”检测胎儿性别的心得,“去验胎灵中文网上买一盒美国验胎灵,早上用晨尿,10分钟就验出来了。”“去验胎灵中文网订了一盒,780元一盒,悄悄心疼一下。但是官网买才放心。”
  记者登录“验胎灵中文网”,发现这家网站公然宣称“男孩女孩一样养?这个观念已经落伍了,在竞争这么激烈的年代,真正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你需要‘因胎施教’,也需要根据胎儿的性别采取不同的营养方案。”
  “验胎灵中文网”称“验胎灵”原理是“科学家通过分离特定的人体激素,与专门的化学混合物发生反应,不同的反应结果可以显示出怀孕女性体内孩子的性别”,这种售价780元的试剂“只需10分钟,通过怀孕6周以上的孕妇的尿样在家里便可以测出胎儿性别”。如果是橙色,就是女孩,绿色就是男孩,“准确率在90%以上。”
  从客户留言中可以看到,已经购买和有购买意图的顾客很多,仅留言就有1226条。记者试着点击“快速购买”,发现其付款方式包括“支付宝即时到账”“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直接汇款”。也就是说,都必须先付款,对方收到钱后才会发货。
  记者拨通了网上留的400咨询电话,一名女客服说:验胎灵不保证结果百分之百的正确,因为其准确率是90%,所以就算验出来结果不一样,“我们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况且目前市场上也没有百分之百准确验胎的产品。客服表示,该产品在美国上市已经5年,在美国是在药店销售,但由于中国国情决定了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存在瓶颈,因此“验胎灵中文网”的公司是在美国注册的,分公司设立在香港,“我们其实做的就是代购”。记者问“为什么价格这么高”,客服说“在美国这个产品也就是34美元多,合两三百元人民币,但我们要加上运费、关税、公司运营成本等,所以价格到了780元人民币”。当记者问“销售量有多大”时,她说“这是商业机密”。
  此外,国内一些育儿网站上也在打着“验胎灵”的旗号兜售所谓“美国宝宝性别鉴定剂”,开价380元。其客服对记者宣称“每天销售都在2000盒以上”,准确率达100%。
  违反法律违背伦理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生殖与遗传医疗中心教授徐阳认为,男胎和女胎在母体中所分泌的激素差别极其细微,加上母体自身激素的干扰,要想仅通过尿液中的激素水平不同来区分胎儿性别,“有点玄”。至少从目前的医学知识和相关报道看,这种方法没有充分的循证医学的支持,不能说有充分的医学证据。
  “验胎灵”到底有多灵?记者查阅了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数据库,没有发现这个药名和公司名,其网站上只有一个有关“验胎灵”的不良反应报告。
  哈佛医学院教授杰弗里·埃克接受采访时说:我从没听说过任何在那么早的阶段可以通过尿检测出婴儿性别的方法。如果有这种试剂,将是非常有用的。“如果有人问我是不是要买‘验胎灵’,我会告诉他们‘别浪费钱了’”。
  “验胎灵”公司共同发起人瑞贝卡·格里芬说,我们在产品包装上没有对检测的准确性作任何承诺,也建议消费者不要根据检测结果作任何决定。事实上,更多顾客进行检测只是为了有趣。“我们非常惊讶,竟然有顾客根据检测结果准备男孩或女孩衣物。”
  去年11月,另外一家销售类似产品的美国公司因无力赔偿退款而宣布倒闭,该公司宣称准确率达到99%。
  山东大学医学伦理学研究所副所长曹永福认为,无论真假,它的出现都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我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妇幼保健法以及各省市制定的计生条例都规定“严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别”。另外,即使从纯医学伦理的角度,“验胎灵”也是不能容忍的。
  验出监管体系漏洞
  对于“验胎灵”这个明显违反中国法律的药物,相关部门似乎都鞭长莫及,无计可施,“验胎灵”自由游走在各个部门监管空地上。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处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网上售药必须经过国家药监局同意,目前经过国家药监局核准的网络药店共有27家,不在此列的都属于非法药店。对于发现的非法售药网站,药监局会在官方网站“曝光栏”里予以曝光,“我们没有处罚权,相关案件只有由药监局下设的稽查局移交给工商部门来处理”。药监局新闻处的相关负责人建议记者采访工信部。
  工信部新闻处负责人认为,“验胎灵”是不是违法,要由药监局来认定,如果药监局认为是违法,应该由药监局牵头进行行政协商,需要找工商部门还是工信部门由他们确定,“我们没有认定违法的职责”。
  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秘书长李业顺认为,无论是实体销售还是网络销售,这种行为肯定已经违反了中国法律。由于公司的注册地在美国,我国法律可能无法制裁,但海关是完全可以履行监管职责的,因为“验胎灵”是从香港流入内地的,通过海关的监管,可以没收、查封货物,截断违规违禁物品进入中国内地的通道。
  此外,对于国内一些明知“验胎灵”违法、却仍然在国内销售药品方面起作用的直接责任人员,我国也可以进行处罚。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从这件事来看,涉及药监、工信、海关、公安、计生等主管部门,看起来谁都在管,其实谁都没管住,这就是监管体系的尴尬”。
  据了解,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和工信部最近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用3个月时间在全国集中治理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非法销售药品的现象。截至发稿时,记者再次点击“验胎灵中文网”,发现该网站已被关闭。
 

评论1

自由风 发表于 2010-11-16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违反法律违背伦理 验出监管体系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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