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沦为二奶后遭弃 赴港拉横幅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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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9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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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内地女子报称遭负心港汉欺骗沦为“二奶”,替对方生下三名子女后遭抛弃,子女亦被带到香港,她不甘丧失三名子女抚养权,昨从内地来港到港汉葵涌寓所讨公道,惟未能与对方会面,二奶无计可施,在大厦外拉起横额,让街坊知悉她被负心汉欺骗惨况,希望有心人援助。

  报称被已婚港汉欺骗未婚,而误当“二奶”的内地女子李某(42岁),为争回三名子女抚养权,从内地来港拟寻求法援署协助。

  据悉,李某多年前认识同乡58岁李姓港汉后,对方向她表示未婚,两人其后堕入爱河,男方在深圳购买楼宇,两人并于1998年开始同居。

  李某称,先后替对方生下二子一女,每次临盆时她都偷渡来港产子,故子女都属香港居民身分。其后对方将深圳的楼宇转为两名儿子名下,她一直不以为意。但早前港汉指她红杏出墙提出分手,并指她无尽母亲责任接子女上学,令子女有家归不得,早前入禀香港家事法庭夺走子女抚养权,她每月只准探视一次。

  港汉本月再次入禀罗湖区法院,要李某迁出深圳住所,案件于本月21日开审。据悉,李某因拒绝迁走,寓所遭人拆走电表及截水表,并多次接获恐吓信,儿子亦疑受人唆使,寄信辱骂她,邻居不值港汉所作所为,指对方动辄施以家暴。惟港汉否认指控,强调没有虐打女人。李某为争回居所及子女抚养,昨只身到港,往港汉位于葵涌寓所寻求公道,但对方无人在家,李某唯有在大厦对开,将两条附有男方及子女照片、上书:“骗婚!香港政府还我公理”等字样横额,分别张开及摊放地上抗议,让街坊知悉负心汉真面目。

  她表示本拟寻求法援署协助,惟人生路不熟未有前往。希望有人能伸出援手。

  熟悉内地法律的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兼立法会议员梁美芬称,香港法例无列明非本港居民不可申请法律援助,但李的个案较复杂,故机会甚微,但可尝试自行上庭答辩,只要是事实亦有胜机;至于深圳楼宇方面,如女事主没与对方登记结婚,并不受内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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