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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强班子、抓队伍、树形象”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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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3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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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从汝州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为了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以“强班子、抓队伍、树形象”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汝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制度、管理、素质、督察、教育”上狠下功夫,严防酒后驾车,规范警车使用。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驾车的四项规定》、省人民检察院“禁酒令”、《汝州市人民检察院警用车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

       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警车管理专门工作机构和警车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警车管理工作职责和要求,把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人,抓好用车、派车、管车的每个细小环节;检察长与各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车辆安全责任书》,采取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的,按照《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车辆管理督查小组对驾驶员的作风纪律、公务办案用车、驾驶员的业务知识水平等情况进行严格督察,不定期召开驾驶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警车使用管理规定,提高检察干警的自律意识,鼓励司乘人员做遵章守纪模范,树警车文明形象,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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